一級及二級聲音計的分別
如何選擇適用的聲音計?

一級(Class 1) 聲音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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頻率範圍更寬 如10 Hz – 20 kH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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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大允許誤差更小 ±0.5 d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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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設定Leq(等效連續聲級), Lmax(最大聲級), Lx(百分位聲級)weighting: A, B, C, Z等特別數據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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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國際電工委員會(IEC)標準中的 Class 1 等級,要求更嚴格( IEC 61672-1 Class 1 標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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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用於環保署、Beam-Plus 標準、綠色研究、工業噪音紀錄、需申報的環境噪音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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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其高精確度和專業性,價格通常較高。

二級(Class 2) 聲 音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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頻率範圍較窄(如 20 Hz 至 8 kHz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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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大允許誤差大 : ±1.4 d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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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 IEC 標準中的 Class 2 等級,性能要求相對寬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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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合一般用途,如物業管理的噪音投訴、驗樓測量環境噪音等日常應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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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格較低,適合預算有限或不需要高精確度的場合。
環境保護署 - 一般校正及量度程序
管制指定範圍的建築工程噪音技術備忘錄(節錄)

噪音量度儀器
須符合 IEC標準651:1979(第一級 / Class 1)及804:1985(第一級 / Class 1)內載規格

量度前的校正程序
每次量度噪音前後,應使用聲音校正器 (Sound Calibrator ST-120) 檢查聲級計的準確性,檢測數值相差不超過1.0分貝
進行量度的位置
在建築物一米以外位置,聲音計需安裝高度 1.2米以上的三腳架進行定時測量

量度單位
以A加權等效連續聲級(Leq)量度。該項量度該在有關的「建築噪音許可證」准許施工期間任何五分鐘內進行。
勞工署劃分三種噪音等級:
評估噪音對環境影響程度,以及噪音的特性,包括聲級、音頻及峰值聲壓級數、劃定及標明聽覺保護區。

頂級措施聲級
達140分貝的峰值聲音壓力水平或達200帕斯卡的峰值聲音壓力。

二級措施聲級
達90分貝(A)的每日個人噪音暴露量

初級措施聲級
達85分貝(A)的每日個人噪音暴露量
勞工署規例第3(3) 條, 噪音評估報告
評估完成後的28天內,將副本送交勞工署

